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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市民询问有关地沟油问题的答复。


[发布时间:2010-04-30]   【打印】 【关闭】 【  
    有市民询问:前一段时间媒体上一直在关注地沟油的问题,请问地沟油有没有流入餐饮服务环节?
    答:近日,有媒体报道不法分子为牟取暴利,回收“地沟油”,加工后回流餐桌。针对这一严重危害消费者身体健康的违法行为,陈小平副市长特别批示:“对食用油消费环节的采购和使用情况(尤其是小餐饮)进行专项检查,配合其他部门抓好源头监管”。
    根据陈小平副市长的指示要求,市卫生部门组织开展了餐饮服务环节食用油专项检查。一是实施地毯式检查。对我市各学校食堂、中小型餐饮单位、建筑工地食堂、小餐饮、旅游景区餐饮单位和游客定点接待单位等单位,组织开展专项检查,通过核查食用油进销存、查验食用油外包装信息和感官性状、检查索证索票台帐等,严厉打击非法使用和非法处置废弃食用油脂等违法行为,及时发现安全隐患,现场督促整改。截止至4月21日,全市各级卫生监督机构共出动监督员2858人次,检查餐饮单位6840家次,在检查中未发现感官性状明显异常的食用油。二是开展重点监督。抓住重点,特别是对湘菜馆、川菜馆以及辣味小餐饮等一批用油量大的餐饮店开展了突出监督,主要检查其食用油的进货验收、采购索证和废油处理等情况。检查中发现,餐饮单位采购食用油均进行了索证,但部分单位存在索证不全、台账建立不规范等现象,监督员现场对32家餐饮单位出具了卫生监督意见书,责令立即整改。三是加强监督监测。按照散装(桶装)和瓶装8:2的比例,分别对大、中、小型餐饮单位,快餐店、火锅店、食堂、小吃店(油条、麻花煎炸用油)、农家乐旅游点等不同类型餐饮店开展了食用油的采样抽检,并明确了8项检测指标、检测方法和判定依据。截止至4月21日,全市共抽取食用油样品251批次,其中175批次检测结果已出,8项指标全部合格;其余76批次结果待出。从检查和检测结果看,目前尚未发现我市餐饮单位有使用“地沟油”情况。
    媒体及群众有关于在餐饮服务环节违法使用废弃油脂的行为的线索,欢迎向卫生部门举报,举报电话96301。
    “地沟油”是餐厨垃圾的一部分。关于餐厨垃圾的管理,市政府及有关部门多年来也十分重视,一直着力解决规范处置和长效监管的问题,并取得了积极进展。市政府办公厅早在2003年就印发了《杭州市餐厨垃圾处置管理暂行办法》,并于2009年7月21日再次转发市城管办《关于规范杭州市餐厨垃圾处置工作的<实施意见>(试行)》(杭政办函〔2009〕256号)(以下简称实施意见)。《实施意见》规定,对我市餐厨垃圾的收运、处置实行行政许可管理,并对餐厨垃圾处置实行特许经营制度。凡从事餐厨垃圾收运、处置的单位,均应依法取得市餐厨垃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餐厨垃圾收运、处置服务许可证。市城管办是我市餐厨垃圾管理的行政主管部门,市生活固体废弃物处置监管中心(简称市固废监管中心)受市城管办委托具体负责餐厨垃圾产生、收运、处置的监督和管理。市食品安全各监管部门按照各自职责积极协助市城管办做好餐厨垃圾的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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